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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飲食」防癌另一步之六

  

流行病學的研究提出酒精是一種致癌物質,尤其易引起口腔癌、咽喉癌、喉頭癌和食道癌。喝酒對直接暴露在酒精裡的這些器官傷害很大,喝酒又抽煙的人,其危險性更高。

在歐美一帶研究顯示,烈酒與口腔癌間有密切的關係,50﹪的口腔癌患者有酗酒習慣,酗酒者得口腔癌之機會為偶而喝酒者的15倍。酗酒又抽煙者比例更高。

長期酗酒為罹患肝癌的高危險因素,B型肝炎病患若有飲酒習慣,則發生癌症的機率更大。

在美國,國家第三癌症調查中心發現:酒精的嗜飲與上消化道癌(咽、喉、牙齦、口腔、唇及食道癌症)結腸癌、直腸癌、乳癌及甲狀腺癌均呈現有意義的關連性;胃癌及胰臟癌則被警告亦有關連。

酒精致癌的因素:

*含有一些致癌物質或被致癌物所污染,容易引發癌症。

*易誘發黏膜組織發炎。

*是一種刺激物,可能會破壞黏膜壁,而使致癌原容易侵入上皮細胞。

*酒在身體內代謝成乙醛,再代謝成醋酸。乙醛對細胞造成傷害,容易轉變成癌細胞。

*酒精可能會破壞細胞的結構,使外界物質進入細胞內。

*是一種良好溶劑,酒精能使某些致癌物質溶解其中,並加速其吸收及運轉。

*酒精中毒及營養不良,使身體免疫力降低,更增加癌症的罹患率。

 ~~待續~~

  

台灣癌症臨床研究發展基金會

 

 
登錄日期:8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