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家母月前因肺部腫瘤進行左肺上葉摘除手術,切片後證實係肺腺癌腫瘤約3.5公分,且有局部淋巴轉移現象。術後復原情況良好,但後續的治療卻不知如何決定,主治醫師建議:1.局部化療2.化療(太平洋紫杉醇),請問:

  1. 太平洋紫杉醇對肺癌的療效究竟如何,是否能有效延長患者的生存期?其副作用對57歲的中老年人會否對其生活品質造成嚴重影響,反而降低其免疫能力?
  2. 若不再進行積極性治療,大約有多長的生存期?
  3. 是否有必要進行局部預防性電療?

答:肺腺癌屬非小細胞肺癌的一種。您母親在手術後發現腫瘤有3公分以上(T3病灶),且已有局部淋巴腺侵犯(N2轉移),這已經是第三A期了。在以往的治療以手術加上放射線治療或單獨使用放射線治療,50%的病人活不過一年半,長期存活的機會不到20%。但是近年來由於新的化學藥物的使用,越來越多的醫師主張要加上輔助性化學治療。在一些回溯性的研究中,已經有人報告輔助性化學治療可減少復發的機會,並增加存活期。但目前仍無隨機分組試驗證實這一點。由於目前幾種新藥(包括紫杉醇)的副作用均不太大,我建議您母親可接受化學治療。

有N2轉移的病人局部復發的機會有20%,因此應做局部放射線治療。但化療與放療如何給予,由您的主治醫師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