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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祖母因罹患口腔癌,經數次放射性鈷60治療與開刀仍無起色,想請問有無新的治療方法(因腫瘤持續增長)?聽說紫衫醇療效不錯,不知祖母是否可使用,有無副作用?

答:

早期口腔癌之治療(第1、2期者),係採外科手術切除或採放射線治療,如已屬晚期(第3期者),則必須合併手術、化學治療以及放射治療,如腫瘤所在位置無法切除或已發生遠端轉移,則其治療方式係採化學治療姑息療法,或同時合併化學及放射治療。在化學治療的藥物中cisplatin, methotrexate, 以及Bleomycin均為治療頭頸部麟狀上皮細胞癌(包括口腔癌)有效的藥物,而目前最為廣泛使用的,而且被認為可能對存活有幫助者,當屬包含順鉑Cisplatin之組合式化學治療,包括Cisplatin+5-FU每3週以靜脈注射方式治療一次,緩解率高達百分之五十,其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脫髮以及骨髓抑制等,少數病患可能會出現腎功能異常,如第一線的Cisplatin+5-FU治療無效,則可採取第2線化學治療,目前頭頸部麟狀上皮細胞癌之第2線化學治療最有效者為紫衫醇,包括太平洋紫衫醇以及歐洲紫衫醇,惟該藥物用於頭頸部癌目前尚未納入健保給付範圍,如需使用可能要自行負擔藥費。令祖母罹有口腔癌,目前繼續放射線治療中,惟腫瘤仍持續惡化長大中,不知令祖母是否有接受過放射治療,可與治療令祖母的醫師討論是否適合化療。又放射線治療如對腦下垂體產生傷害,除了電解質異常外可能還會合併其他內分泌功能之異常,包括甲狀腺功能不足等,可與治療之醫師討論是否必需採荷爾蒙補充之方式。營養不足、進食不足的問題可以由靜脈注射營養針方式來補充。根據您的描述,令祖母之腫瘤似無法完全〝根除〞,如係無法完全根除者,如令祖母健康及體能狀況允許,可採同時合併化學、放射治療方式(Concurrent Chemo-radiotherapy),根據文獻報告可能對存活有所幫助。

>台北榮總 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登錄日期:8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