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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1) 淋巴腫瘤的化療有一定的國際標準嗎?

(2) 病人在進行所謂國際標準療法的第三次化療無效時,是否就只剩最後的療法?(根據醫師的說法,此化療的藥性較強,相對它的後遺症及病人身體反應會較激烈)發病處為頸部,曾擴散到腋下、腹股溝,但於第三次化療時均已消除,只剩頸部仍無進展。

(3) 如病人已注射第六次,頸部的腫瘤仍無明顯消滅,又不願接受所謂的最後療法,是否適合轉院?


答:您所提之疾病應是所謂〝惡性腫瘤〞。一般來說,目前有關惡性淋巴瘤的第一線化學治療,應該是CHOP之組合化學治療。當第一線化療無效時,就必須給予較強之第二線化療。不過,目前並無標準的第二線化療。另外,當惡性淋巴瘤對第一線化療反應不佳時,應考慮作骨髓移植。

  不過根據您的描述,病人在接受三次化療後,應該有達到所謂〝部分緩解〞的程度,因為腋下與腹股溝之淋巴結已消失。此時似乎可以再用第一線CHOP,並考慮針對頸部病灶加作局部放射線治療。

顏厥全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