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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您好,家父目前參加一項攝護腺癌化療標靶藥物臨床實驗計畫,經費完全由藥廠支付,但是平均每三個月就要作一次骨骼掃描與斷層掃描,請問三個月一次的檢查對身體造成的輻射傷害或其他副作用有多少?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劉峻宇醫師

答:

您好:

輻射劑量的單位為「毫西佛」(millisieverts; m Sv),一般輻射安全準則建議一年所接受的輻射總量以不超過50毫西佛為原則,電腦斷層掃描的輻射量視機器和人而異,胖的人比瘦的人需要較大輻射劑量。而輻射量會隨著掃瞄次數累積於人體內。平均一次胸腔電腦斷層掃描,輻射量為8到10毫西(millisieverts)。一般胸腔X光檢查是0.01到0.15毫西弗,乳房X光攝影是3毫西弗,牙齒X光掃瞄則為0.005毫西弗,至於骨骼掃描之核子醫學及最近炙手可熱之正子電腦斷層掃瞄(PET),乃將正子放射線試藥(FDG)經由吸入、口服或打針進入體內,再由身體發射出輻射,在體外偵測,輻射劑量約為0.1至3.7毫西弗,屬於微量輻射暴露。而其他檢查如超音波與核磁共振造影掃瞄(MRI)技術,不會使人直接暴露在輻射線下,比起電腦斷層掃描來得安全些。


目前健保建議電腦斷層檢查的間隔時間以三個月為原則,以這樣的間隔所接受的一年累積輻射劑量還算在安全範圍之內。輻射的副作用通常是無形的,主要為人所擔心的是長期致癌的風險,然而這種致癌的風險約在輻射暴露後的5到10年間才會顯現,此外,並非所有輻射暴露100%會造成癌症,和吸菸一樣,是致癌的危險性(機會)較高。偶爾做一次電腦斷層掃描或是斷層攝影法(局部X射線檢查法)對人體健康通常不會有多大不良影響。以令尊加入臨床試驗的例子,由於臨床試驗受到嚴格的人體試驗倫理規範,基本上臨床試驗的各種檢查及治療計劃均在嚴格的監督下進行,目的是為了保障受試者的安全及權益。同樣地,為確認某一試驗性用藥是否真的有效,一定間隔的時間進行檢查以評估療效是必須的,即使是一般的癌症治療,醫師也會定期進行檢查追縱癌症病情。建議您不妨與該臨床試驗的研究護士或計劃主持人諮詢,將您的疑慮提出與醫療團隊討論,相信能解除相關的疑慮。




 

 

登錄日期:9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