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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的小阿姨(38歲)罹患了第四期輸尿管癌,目前已做過三次化療並動過一次手術切除了一邊腎臟與輸尿管,現在正在考慮要不要動肺部的手術,聽說開刀容易復發,請問需不需要做第二次肺部手術,或者有沒有其他的治療方式?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張牧新醫師

答:

您好:


依照國際整合性癌症網路(NCCN)治療指引2008年的建議,在轉移性輸尿管癌的病人經過≧2次的化療後,若腫瘤有大部分緩解且從原來無法完全切除變成可以完全切除,此時使用手術或放射治療來處理剩下的腫瘤似乎可增加存活時間,若是使用開刀/放射治療將剩餘腫瘤完全去除後,建議還要再加做2次輔助性化療來預防復發。至於無法完全切除者,一般建議最好接受6次化療,視病患身體承受度而定。


但若是在化療後又惡化的轉移性病患身上,有證據顯示手術只對腫瘤有症狀的患者有幫忙,對無症狀的患者手術反而會使生活品質降低(Urology 2001;57:55-9)。

 

 

登錄日期:9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