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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家父今年62歲,肺癌第4期,已擴散到骨頭,有作化療和電療及自費服用得舒緩,可是96年6月1日起得舒緩不是列入健保給付嗎?為什麼要自費,最近骨頭痛到不行,有什麼可以減輕痛苦?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許彥寧醫師

答:您好:

97年6月1日得舒緩健保列入給付「第二線」,但限於:1. 先前已使用過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2. 70歲以上接受過第一線化學治療,但仍局部惡化之「腺性」非小細胞肺癌。您父親是否是未用過含鉑類或非腺性非小細胞肺癌,所以無法使用,建議您與您主治醫師討論。

癌症的骨頭痛可用嗎啡配合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疼痛控制,您可與您的醫師討論調整劑量使父親疼痛得以控制。

 

 

登錄日期:9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