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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媽媽是肺癌第三期,屬於肺非小細包癌的表皮細胞肺癌,放射腫瘤科醫生說不適合放射性治療及口服化療同時並用,所以決定先採用電療,血液腫瘤醫師說新藥不適合我媽媽。想請問是否肺癌新藥真的只適合肺腺癌?就治療方式有其他建議?

台北榮總 血液總瘤科 劉峻宇醫師

答:

您好:

肺癌依癌細胞型態分為小細胞和非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可再細分為肺腺癌、扁平細胞癌(或表皮細胞或稱上皮細胞,您以英文squamous cell搜尋或其他關鍵字搜尋應可查到)及大細胞肺癌;至於治療的方式得看肺癌的期別、實際侵犯的情況以及病人的體能狀態(包括有無合併其他慢性或急性疾病)。按現今的治療準則,第三期的肺癌治療是以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合併使用,但毒性相對較大,並非所有第三期病患皆適用,有時會採先後治療的方式,您提及的「電療」其實就是「放射線治療」,而化療藥物現今有多種藥物選擇,第一線如太平洋紫杉醇、溫諾平、健擇三者任一類與鉑金類藥物搭配均可考慮。而標靶型藥物如愛瑞莎(Iressa)或得舒緩(Tarceva)(大概是您所謂新藥),對於部分非小細胞肺癌(尤其是肺腺癌、東方女性、無吸菸病史者為主)病患也有與化療相當的療效,現研究顯示Iressa或Tarceva對某些具有特定基因(EGFR)突變者特別有效。簡言之,肺癌治療無法對所有病患一概而論,最佳的治療建議仍需要熟悉病患狀況的醫療團隊「量身訂做」治療,方能達到最佳治療效果。

 

 

登錄日期:9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