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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母親因肺肋膜惡性積水,經檢查為肺腺癌3B期,服用「艾瑞莎」後,仍有少量肺積水,斷層檢查原肺腺癌腫瘤部份(約1公分)已消失,且積水無癌細胞之成份;但主治醫師表示需做化療。請問,這是否代表癌症又復發,「艾瑞莎」可以和化療合併使用嗎?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劉峻宇醫師

答:您母親之前已證實為惡性肋膜積水,再次檢查仍有肋膜積水,通常醫師會合理地將它當成仍有癌細胞(一般抽吸肋膜積水的細胞學檢查未必會發現癌細胞,但不能以此保證沒有殘存的癌細胞)。

肺積水屬於第3期晚期(即3B),可視同於第4期的治療方式。一般以化學治療,不能進行屬於局部的放射治療。目前健保給付的化療藥物如鉑金類、健擇、太平洋紫杉醇等藥物,用來做第一線開始的治療。至於新的標靶治療藥物如艾瑞莎,經過研究指出產生副作用較小,一年存活率也可達到4成至4成5左右。不過,目前健保僅核准艾瑞莎使用於第三線(前面需先經過一線及二線化療),並未給付用於第一線。台灣人約9成肺癌患者皆屬於非小細胞癌,其中再分為肺腺癌及鱗狀上皮細胞癌。而艾瑞莎目前發現針對肺癌中的某些族群效果較佳,包括女性、不抽菸者、及肺腺癌患者,成效最高可達7成。但若是男性又抽菸,則使用艾瑞莎治療成效僅1成,還不及傳統化療的3成。另外根據西方先前的研究顯示,艾瑞莎單獨使用的效果和同時合併化療的效果相當,這表示在使用艾瑞莎的同時合併化療不能增加效果,可能還會增加副作用。

 

 

登錄日期:9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