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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姐姐今年28歲,2個月前剖腹生產後發現右腹有一個硬塊,醫生診斷為大腸癌第4期,一週前開刀取出腫瘤及附近淋巴及部分肝臟,因為懷孕時肚子擠壓,腫瘤沾黏肝臟我想請問:
1.並沒有遠端轉移至肝臟<肝膽科醫生說只是沾黏肝臟,只轉移至淋巴,為什麼醫生說是第4期而不是第3期?
2.配合醫生的化療 是否有機會痊癒?
3.第3和第4期的畫療有何不同 如醫生誤判對病人是否有影響?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劉峻宇醫師

答:所謂癌症分期是“人為”區分腫瘤的嚴重度,目的是要評估預後(生存期、存活率等)及治療方式。以腫瘤生物學的觀點來看,您姊姊的大腸癌,已經從大腸內膜上皮“穿出”大腸的腸壁,而粘黏在肝臟表面,而且能夠轉移至淋巴結,表示這個癌細胞具有轉移的能力。而第三期、第四期其治療均必須包括化學治療,可選擇的藥物種類也是一樣的。相信您姊姊的醫師針對她的病情,判斷她屬於第4期,表示醫師認為她的病情歸類在比較嚴重,必須以積極的方式治療的情形。

 

 

登錄日期:9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