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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父親診斷為口腔癌(舌頭上的腫瘤)三、四期,醫生說如果開刀要把舌頭整個切除,並要做淋巴廓清術,我父親不想動手術,所以決定採用化療及放射合併治療,我想請問效果如何?預後如何?是不是應該開刀?

台北榮總 腫瘤科 趙大中醫師

答:根據您的描述,令尊罹患的是口腔癌(舌癌)第三期或第四期;第三期意思是指頸部的一側有小於3公分的淋巴結轉移;第四期則指一側頸部有大於3公分的淋巴結轉移,或是二側頸部有淋巴結轉移,或是腫瘤已侵犯鄰近器官,如骨頭、皮膚等,甚至是已經轉移至遠處器官等,第三、四期口腔癌的治療方式有幾種選擇,一是選擇手術切除(合併頸部淋巴結廓清術),術後再加上放射治療,另一是選擇化學治療合併放射治療;然而,若對體能狀態已十分不好的病患,則可能只接受放射治療就好。前二者的選擇,基本上要根據這個腫瘤目前到底還能不能切除,若能切除,則手術後功能及外觀病患是否能接受。若目前已無法切除,則在體能狀態尚佳的病患,則可選擇化學治療合併放射治療的方式。基本上,二種治療方式在選擇上有上述的限制,但大致上而言,對病患預後(存活)的效果是相似的。第三、四期的舌癌經過適當的治療,病患的預後會比較好,但還是有限制,五年存活率約為15-30%。

 

 

登錄日期:9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