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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今年38歲,乳癌3期,動情素接受器為陽性,已做了12次化療,30次放療,目前自費每月打一針zoladex,早晚吃一顆tamoxifen,淋巴轉移1顆,基底層有被吃穿少許,醫生建議摘除卵巢並改吃另一種藥,說可抑制癌細胞復發,不知可行否,還是繼續打針好,請醫生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台北榮總 腫瘤科 趙大中醫師 答:乳癌荷爾蒙治療的方式有許多選擇,您提到的每月打一針zoladex合併tamoxifen是一種,由手術摘除卵巢或放射線治療摧毀卵巢合併tamoxifen又是另一種選擇,而您提到的:在卵巢摘除後,改用另一種荷荷爾蒙藥物,我想可能是芳香環抑制物類(aromatase
inhibitors)的藥物。在選擇的考慮因素上,首先手術摘除卵巢是不可逆的,它會使您直接進入更年期(停經期)(放射線治療摧毀卵巢也不例外),所以必須在您不考慮再懷孕而且可接受更年期的來臨的情況下,而且它必須手術(有一點風險)。而打GnRH類似物(如zoladex)則是可逆的;在結束療程後,若您的年齡還不到停經年齡,則月經會再來,卵巢功能恢復,也可能再懷孕;至於效果上,目前認為二者相差不多。因此,在國際上的乳癌治療準則上,二者均被列為可以選擇的方式。但對於手術摘除卵巢後改用芳香環抑制物的效果,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是否有更多的好處則目前還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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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日期:93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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