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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的父親現年77歲,年輕時曾動過胃部的切除手術,現只剩下1/3的胃,他在三個月前陸續開始出現吞嚥困難的狀況,必須要喝水才能將食物下嚥,十月初診斷確為食道癌。醫生判斷為介於第二到第三期之間,請問可以開刀治療嗎?治癒機會有多大?而存活時間又有多久呢?我們想要在最後的時間帶他去紐、澳旅行,適合嗎?在飲食和行程上是否有需特別注意之處?

台北榮總 腫瘤科 李明陽醫師

答:
(1) 食道癌的分期與其存活有關,根據AJCC分期所做的存活率分析如下,第一期2年存活率80-90%,第二期2年存活率50%,第三期2年存活率40%,第四期<10%。
(2) 如您父親沒有淋巴結轉移,且身體狀況許可,可直接接受手術治療。如腫瘤有侵犯到食道外膜及周圍組織及淋巴轉移者可考慮先接受同步化療加放射線治療,俟上述治療後再次評估,如果可以開刀切除,則接受開刀切除,如無法切除乾淨可再接受下一步的化學治療。
(3) 飲食如吞嚥困難應選擇液體食物,如有必要要考慮做胃灌食管以維持基本營養。
(4) 建議先做治療,等病情穩定再考慮長途旅行。

 

 

登錄日期:9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