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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Iressa 是否在台可使用?或如何申請使用? 家母罹患肺癌(非小細胞)

台北榮民總醫院 腫瘤科 邱昭華醫師

答:目前全球只有日本為正式核准Iressa上市使用的國家。因此台灣若有病人要使用,必需專案向衛生署申請,委託阿斯特捷利康藥廠從國外進口藥物,自費使用。若令尊經評估確有需要使用Iressa,我們樂於向衛生署提出申請。但必需澄清的是Iressa並不是仙丹妙藥,它剛完成幾個第三相的臨床試驗,目前的證據是:對非小細胞肺癌患者若以前曾經使用過含鉑的化療藥物,目前疾病惡化,使用Iressa則仍有部份病人會有療效。對以往未曾使用化學治療的病人合併Iressa和化學治療,並不會比單獨使用化學治療好。
因此目前的資料顯示Iressa並不是非小細胞肺癌的標準首選治療。建議您可以到門診和醫師當面討論,若確定已不適合傳統的化學治療,而您又同意自費購買藥物,經衛生署核可,就可專案申請進口該藥。

 

 

登錄日期:9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