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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家父因自體免疫系統問題,住院已八十天。醫生一度懷疑是淋巴癌;但沒發現。最近又說假如有百分之九十九可能是;只要有百分之一不確定,就不能宣佈。
1.請問如何確認淋巴癌?
2.如果是淋巴癌又如何治療?
3.家父目前住感染科病房是否應轉至腫瘤科?

台北榮總醫院 腫瘤科 趙大中醫師

答:惡性淋巴瘤一般均以身體各部淋巴結腫大為主要表現方式,也有部分病患是以皮膚及體內器官(如胃等)之腫塊為表現方式,病患可能會有發燒、夜間盜汗、體重減輕、皮膚搔癢等的症狀。在診斷檢查上,必須包括血球計數、血清/LDH、B2 microglobulin等之抽血檢查,身體可疑部位之電腦斷層或磁振造影檢查,以及骨髓檢查等都是必要的檢查項目。但最重要的是,可疑部位的切片病理檢查;如果此檢查確定淋巴瘤的診斷,方可作此判定。淋巴瘤因為種類眾多,治療方式也不一,必須依分類而定,但大體而言,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手術治療、免疫治療以及血液幹細胞移植都是可能的治療方式。

所以,您父親若要診斷為淋巴瘤,必須要有確定的病理切片報告作為依據,也才能確定進一步的治療方式。


 

 

登錄日期:9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