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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女朋友的母親因咳嗽不止,平常不抽煙,工作場所又是無煙室,醫師判斷為肺癌末期,如果不做化療只剩六個月的生命,真的這麼嚴重嗎?腺癌與細胞癌有何分別?做化療不是會造成副化用,還有比較好的作法嗎?醫生說不能開刀,但要裝一條人工血管來定期做化療。 台北榮總 腫瘤科 邱昭華醫師 答:一般肺癌分為小細胞肺癌與非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又分為鱗狀上皮癌、腺癌及大細胞肺癌。基本上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方式,手術是根治的唯一方法,但不幸的是只有約20%的病人在被發現時是可以用手術切除,其他大多數的病人都無法手術。此時只能用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來處理,若都不接受治療的話,大約只有6個月的平均存活期。 抽菸的確是造成肺癌的最主要原因,但在中國女性,包括台灣和新加坡的資料都顯示,有許多女性肺癌患者都沒有抽菸。台灣的流行病學調查發現也許和烹飪的油煙有關。其他因素包括二手煙、病毒感染、基因等等。 近十年來的研究顯示,在身體健康狀況許可的病人,接受化學治療比不接受治療的病人有較長的存活期,較好的生活品質。至於人工血管是為了化學治療藥物投予的安全性而做的處置,一方面是有些化學治療之藥物會傷害周邊靜脈,一方面某些藥物如果滲出血管,會造成組織壞死。 有許多醫院和醫療組織都有關於肺癌的網頁,包括台北榮總胸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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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日期:9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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