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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捐贈骨隨有什麼後遺症?2.捐贈人有年齡的限制嗎?3.父子,父女,兄弟姊妹的配對機率有多少?4.捐贈者一定要與患者同血型嗎?

台北榮總 腫瘤科 蕭樑材醫師

答:以目前長達10-20年之臨床經驗顯示,捐贈骨髓並無長期之後遺症,其所造成之短期不適主要有三大類:
一、為抽髓時因需全身麻醉,術後病患常有數天之咽喉不適,唯通常很快恢復。
二、抽髓部位(即後髖部)之短期不適,通常約1∼數週。
三、輕度之貧血(通常在紅血球一併捐贈時),則明顯,一般病患數週內可恢復。
至於捐髓者之年齡並無絕對之限制,然考慮移植併發症(捐贈者年齡愈大,急性移植物對宿主反應愈高)。我們通常希望非親屬之捐贈者年齡在40-45歲以下,至於兄弟姊妹間之捐贈,則因目前有較新之移植方式有時捐贈年齡可達50-60歲,這通常需依每一移植醫院之移植經驗決定。而移植配對之成功機率兄弟姊妹間配對若完全吻合,則有1/8機率。至於父母親與子女配對吻合之成功率極低,通常在父母親本身之組織配對有相似情形時,才會發生,臨床上需由依各子女組織配對情形判斷後,再決定是否進一步施行父母之配對。然組織配對時並非需完全吻合才能施行骨髓移植,在5/6的組織抗原吻合時之移植其移植風險並不明顯增加;此外,對移植風險較低之病患(如小孩),配對不吻合之父母捐贈給小孩之移植成功率也很高。至於血型相同否並不限制骨髓移植,臨床上我們可藉由移除捐贈者骨髓之血漿或血球後,才進行移植。


 

 

登錄日期:9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