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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內人因罹患甲狀腺癌,切除腫瘤後,半年再進行(碘131)藥物治療,再經過了半年的時間 , 我們才結婚再過一個月我們的孩子就要出生了,我們想餵母奶,但不知這樣對小孩是否有影響。

台北榮總 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答:甲狀腺癌的治療方式包括手術切除、原子(放射)碘(I131)、放射線以及化學治療等,通常以手術切除為治療甲狀腺癌的第一步。如果腫瘤經病理分析為分化良好的乳突癌(papillary carcinoma)或濾泡癌(follicular carcinoma),由於它們具有攝取碘的特性,可以於術後使用原子碘來消滅殘存的癌細胞。當這些殘存的癌細胞攝取原子碘後,它會受到I131所放出的放射線的影響而死亡。原子碘之使用方法為口服,每次100至150毫居里(mCi),但是必須注意甲狀腺髓質癌(medullary carcinoma)以及未分化癌(undiffereutiafed carcinoma)並不會攝取原子碘,使用原子碘無效。

  原子碘治療的目的在消滅手術後仍殘存的癌細胞,以及遠端轉移的癌細胞(手術無法去除者)。由於正常的甲狀腺組織也會攝取原子碘,因此於治療後正常的甲狀腺組織也會被消滅,因此必須終身服用甲狀腺素來補充。
服用原子碘可能會出現的副作用包括口乾、唾液腺發炎、甲狀腺發炎,少部份病患會引起肺部纖維化等情形。由於唾液腺也會攝取原子碘,因此部份病人於服用原子碘之後會出現腮腺炎,引起口乾、疼痛的現象。如果手術時殘存的〝正常〞甲狀腺組織較多,也有可能在原子碘治療之後會出現甲狀腺炎,有時甚至會釋出大量的甲狀腺素,造成暫時性的甲狀機能亢進的現象,這時可服用類固醇並使用交感神經阻斷劑以改善交感神經亢進(如心悸)的症狀。於原子碘治療後引發的血液方面的惡性併發症極為少見。

  原子碘(I131)的半衰期為8天,換言之,其放射性強度於8天後便衰減一半,於16天後只剩四分之一,於24天後只剩下八分之一。您夫人於原子碘治療後迄今已有超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其血中原子碘的放射性早就消失了,因此理論上不必擔心該治療會對胎兒有不良的影響,您夫人的乳汁也不會帶有輻射性,對於胎兒應該不致造成傷害。然而有少部份病患於治療後仍有可能會復發,因此必須定期追蹤血中甲狀腺球蛋白(Thyroglobulin)濃度,並作胸部X光以及全身放射碘掃描,來偵測甲狀腺癌是否出現復發。如有進一步問題歡迎移駕台北榮民總醫院血液腫瘤科門診,我們有專科醫師為您服務。


 

 

 

登錄日期:9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