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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敝人的父親.今年62歲.有抽煙,吃檳榔的習慣,於今年年初診斷出患有咽喉癌二期,其它還包括有糖尿病.高血壓,氣喘等疾病,醫師建議的方式分別為開刀,化療,及放射治療...我想請問此三種方式.其優缺點(治癒率,後遺症)分別為何及你建議採用那一種方式!

台北榮總 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答:喉癌目前已經被認為是有機會可以治癒的疾病,因此對於喉癌的治療,不但要根除腫瘤,也要盡量想辦法保留喉部的功能尤其對早期喉癌更是希望如此。但對於較晚期(第三期)喉癌,為了更徹底根除腫瘤,有時不得不犧牲喉部的功能而施行全喉切除術,此時就必須藉各種復健方法嘗試以他法來取代喉部的功能,提高病患的生活品質。

喉癌的治療方式可分3種,即手術切除、放射、以及化學治療。對於早期喉癌而言,由於化學藥物之療效遠低於手術及放射線治療,正常只作為手術或放射線治療之輔助,仍無法作為喉癌的主要治療方式。放射線治療最大的好處是可以保留喉的構造及機能,病人仍能保留聲音,正常較適合早期喉癌之治療。對於局部侵犯較為嚴重之病患而言,單獨使用放射線治療則在原發部位病灶之控制上較易失敗。

目前喉癌治療方式之選擇,臨床分期是最重要的依據。第一期喉癌之治療無論是手術或放射治療均有相當不錯之療效,且效果相當,但對喉部機能的保存方面,放射線治療較佳。第2期喉癌之治療則以部份喉切除為主,因為喉部機能損失少,手術簡單,而且治療時間短,放射線治療則耗時較長,其療效略遜於部分喉切術。第三期喉癌之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由於局部侵犯較為嚴重,一般必須對原發病灶採取全喉切除術,並對頸部之淋巴腺實施淋巴結廓清術。至於第4期之喉癌除了手術外,尚必須合併術後放射線治療,以提升治療之效果。一旦喉癌發生遠端轉移,則以化學藥物治療為主。

喉癌的分期係根據TNM系統,依據原發腫瘤之大小、頸部淋巴轉移程度,以及遠端轉移與否來作分期,其中第一、二期算是早期喉癌,預後較佳,第三、四期則屬晚期。一般來說,只要病患出現聲帶麻痺、頸部出現淋巴腺轉移,或出現遠端轉移(多半是肺部轉移),都算是晚期喉癌了。至於治療方式之選擇,仍應由您的主治醫師來決定,因為只有他才是最了解您父親病況的人。

 

 

登錄日期:9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