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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家父是胃癌第四期患者,3月11日於某醫院手術,現預轉回台中化療,醫師說一定要在原手術醫院複檢三個月一次,請問:

1.複檢是否要在原手術醫院?三個月一次時間是否過長?

2.做化療和複檢在不同的醫院,在治療上是否會有缺失?

3.全胃切除術後日常飲食為何?是否都是軟質飲食?

4.胰尾切除術後血糖監測方法為何?

5.是否能提供中部化療和放療的醫師做轉院的參考?

台北榮總 腫瘤科 白禮源醫師

答:胃癌第四期患者,手術後要定期追蹤複檢,複檢當然不一定要在原手術醫院。不過因為原手術醫院有手術前後的資料,(如電腦斷層、腫瘤指數、生化功能等等),以及手術的記錄,因此追蹤複檢比較能夠有一貫性。如果要去另一家醫院,則建議你要將病人的原本資料和影像、病理切片報告等,拷貝一份帶至新的醫院。手術後的追蹤一般是2∼4週回診一次,而大約在3個月後再做評估,以察看腫瘤有否復發或惡化。全胃切除後食物消化較不易,所以建議由軟質飲食開始,如果消化沒問題,沒有腹瀉或腹痛情形,也可以再加上其它食物。胰尾切除一般不會引起血糖有太大變化,除非病人本身原本的胰島素產量已偏低或有糖份不耐的跡象,才會使術後血糖有大的變化。你可以在固定門診複查時檢查血糖的變化。中部有些醫院如台中榮總的楊吉雄主任、中國醫藥學院的邱昌芳主任等皆是你轉院的參考。謝謝!

 

 

登錄日期:9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