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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的父親為胰臟癌並轉移至肝臟及淋巴癌結的癌症末期病人,報章都說癌症不是絕症,但又為10大死因?我想問的是除了我們配合醫院的治療外?是否有其它的東西可以吃,如網上看的巴西磨菇?是否有效?或您有其它更好的建議?tks

台北榮總 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答:市面上有許多〝健康食品〞標榜其具有獨特之抗癌療效,嚴格說起來,這些都是誇大而不實的廣告宣傳。因為當初這些健康食品在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上市時係以〝食品〞而非〝藥品〞,因此可以規避嚴格的藥品審查,而後在其宣傳廣告上又大肆渲染其具有抗癌功能,使得許多民眾趨之若鶩。

事實上一種物質是否具有抗癌功能,是必須經過嚴格的科學實驗加以驗證的,而不是憑空想像,「想當然爾」就說這種物質或食品具有抗癌療效,更不是隔壁的張大媽,對面的李大嬸說吃了有效就真的有效。科學界在評估某一物質是否具有抗癌療效,通常會經過為期數年的研究。首先在實驗中將該物質加到癌細胞株,看看在某特定濃度下,是否可以把培養皿中的癌細胞株消滅,如認為有效,則進一步進行動物實驗,先於老鼠,通常是裸鼠身上注射癌細胞,由於裸鼠身上沒有胸腺,因此它不具有細胞免疫力,因此打入的癌細胞不會受到排斥而會迅速在裸鼠身上形成腫瘤,這時再把已知濃度的該物質由靜脈注射或口服投與到裸鼠體內,看看腫瘤是否會消失,以及這樣劑量的該物質是否在裸鼠身上安全無虞。

如果動物實驗成功,該物質於動物體內具有抗癌功效,則必須再進行臨床試驗。所謂臨床試驗,其試驗對象是人。一個嚴謹的臨床試驗正常可分為三相(phases),第一相是取健康成人年輕力壯者,其目的在測試試驗藥物的毒性為何?最大容許劑量?以及毒性是否可以恢復。如果於第一相臨床證實該藥安全無虞,且把合理之劑量定出後,就可進行第二相臨床試驗,選擇傳統化學治療失敗的病人進行試驗,看看使用該藥後腫瘤是否會消失。如果有效,則進行前瞻性隨機分配的第三相臨床試驗。將該藥與傳統的化學藥物作比較。惟有經過如此嚴謹的臨床試驗,並經衛生主管機關之學者專家審核通過後,始能以〝抗癌藥品〞上市。至於市面上林林總總的健康食品標榜其具有〝抗癌〞功效者,您就姑妄聽之吧!

 

 

登錄日期:9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