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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樣是大腸癌手術後,為什麼有的人不必做化療,有的人則需要?

台北榮總 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答:大腸癌合併附近的淋巴結轉移,於手術完全摘除之後,仍必須接受為期半年至一年的輔助性化學治療,以降低復發率並延長病患的存活。由於具有淋巴結轉移之病患將來復發的機會較高,因此單獨以手術摘除方式來治療是不夠的,必須合併化學治療來增加治癒率。侵犯深度較深的大腸癌,即使沒有淋巴結轉移,也必須接受輔助性化學治療來增加治癒率。例如T3(腫瘤已吃穿大腸的肌肉層到達漿膜層)或T4(腫瘤已吃穿漿膜層,進入腹膜腔)的腫瘤,即使沒有淋巴結的轉移,也必須接受化療。

 

 

登錄日期:9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