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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老婆的爸爸昨天經檢查得知他獲得「大腸癌」,而且是第四期。請問,第四期是否是最後一期了呢?還有多久的壽命?現在開始接受「化學治療」,治癒的機率有多高?

台北榮總 腫瘤科 鍾立民醫師

答:大腸癌第四期患者,通常是指患者的癌細胞已經發生遠端轉移,包括肝臟、肺臟、骨頭等等。5年存活期約20~25%,意即平均可存活18~24個月(當然仍需個別考量患者的年紀,有無其他內科相關疾病及接受治療的順應性及反應等因素)。

一般而言,除非遠端轉移的部位含其他復發的病灶,可完全手術切除,則配合術後其他輔助性治療,病人或許仍能達到長期控制(即大於上述提及的平均數字)。否則治療的目標一般是針對第二期以內的大腸癌患者在接受完全切除手術後,輔以適當治療及追蹤,進而達成的最終治療效果(治癒)。

因此令尊的情況應該是在腫瘤專科治療團隊的協助及評估下,接受適切的化學治療及其他支持性的治療,從而達成病人症狀緩解,好的生活品質之維持及有尊嚴的生命延長,才是我們共同努力的目標。

 

 

登錄日期:9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