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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家父今年65歲有高血壓.肺結核病史,在七年前因胃癌切除了2/3的胃,並作一年的化療,今年3月因發燒.呼吸急促,住進加護病房使用呼吸器5天後,轉到普通病房,不到4天又再度入加護病房,經醫師診斷為淋巴癌,醫師說病患身體狀況不佳,不適合作化療,

請問:

一、二度插管後,再拔管的機會就很低嗎?

二、淋巴癌除了化療外,還有他法?

三、淋巴癌沒期別之分(醫師告訴我淋巴癌沒有分第幾期的)?若擴散到腋下及腹股溝各2顆淋巴腫瘤又有多少治癒率?

台北榮總 腫瘤科 趙大中醫師

答:令尊因呼吸衰竭而插管及接受呼吸器之支持治療,是否能於短期拔管實際上必須視造成呼吸衰竭的原因是否已去除或改善來決定。基本上,醫師也可從一些實驗數據及呼吸指標來判斷。若插管時間過久,則您的醫師可能會建議您要令尊接受氣管造口術,以避免插管過久造成的副作用。淋巴癌的種類相當多,但大致在侵犯性上可分為惰性(indolent),侵襲性(aggressive),及高度侵襲性(highly aggressive)三類。後二類必須以積極的化學治療為主要的治療方法,輔以可能的放射治療或免疫抗體及幹細胞移植等治療。淋巴癌的分期,就令尊的情況而言,至少是第三期(即橫隔膜上下都遭到侵犯)。但淋巴癌不管是第幾期,都有治癒或延長生命的機會。如果令尊呼吸衰竭的原因直接和淋巴癌有關,則化學治療盡可能不要延遲,當然也必須視令尊其他相關的情況而定。

 

 

登錄日期:90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