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與雜誌 | 抗癌資訊 | 會員註冊 | 病友園地 | 醫療顧問 | 最新文獻 | 相關網站 | 線上捐款 | 最新消息


 

問:

我母親是肝癌末期病患,現正住院中,醫院已發出病危通知書,已簽拒絕急救證明書,但我想知道依您們治療經驗中,通常這類病人存活率約有多久,好讓家屬有心理準備及提早準備往生事宜。

 

 

答:

肝癌病患的治療,若在早期並未有肝功能受影響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使用手術切除。在術後,一般若沒有復發現象,只要追蹤即可。但許多病患發現肝癌時即已在第三~四期無法手術且肝功能不佳併黃疸現象,因此,只能給予支持性治療。一般說來,若是肝癌末期,且同時已有肝功能不佳,黃疸迅速上升的情形,大多在日內就會有大量腹水出現。接著腎功能受影響而有小便減少情形。若是單只有肝腫瘤而未有肝疸功能不佳及腹水等情形出現時,可能還有六個月的壽命,但一旦上述現象出現,則易接著併發、肝腦及肝腎症候群,那麼,對令堂而言,三個月的時間也可能太長。

 

 

台北榮民總醫院 腫瘤科 戴承正醫師

 

 

登錄日期:90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