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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防癌保險也是一種責任

南山人壽李榮俊

猶記得十幾年前,表姐的小兒子得了血癌,為了挽救一個小生命,大家幫忙到處求神問卜、四處求醫,而當時尚未開辦全民健保,為了籌措高額的醫療費用,表姐不惜變賣多年積蓄所買的房子。我們這些親朋好友也只能三、五千塊的援助接濟,說來實在相當有限。當時差點把一個家庭的經濟拖垮,每次只要想到她的處境,大家總是難過的籠罩在一股沉重的壓力之下。在那個年代,尤其是鄉下,大家都還很排斥保險,根本沒有什麼事先投保的觀念,甚至認為保險是不吉利的,更別提懂得什麼是防癌保險。

事實上,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的統計,癌症已經連續十六年高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每年罹患癌症的人數也節節高升。大家幾乎是談癌色變,把癌症與絕症劃上等號,除了害怕罹患癌症後的慘狀以及漫長療程所帶來精神、肉體的痛苦外,也害怕癌症所帶來的昂貴醫療費用會拖累家人。每年台灣都有數十萬人在和癌症病魔纏鬥,相同的苦境不斷地在上演,也深深地影響了許多家庭。

隨著時代的變遷,近年來國、內外保險公司的開放設立,各項保險訊息日趨普及,而大家對於保險也愈來愈能接受,想起當時如果表姐能有保險的幫忙,也就不會為了籌措醫藥費而急得焦頭爛額。

不過也有人質疑,現在大家都有全民健保,是否還有必要投保一般商業保險公司的防癌保險呢?事實上,癌症雖然被列為全民健保的重大傷病給付範圍,可免除全民健保部份負擔金額,但是對於治療癌症所需的部份高昂藥材費或其他另外使用先進醫療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目前全民健保仍無法給付。假若不幸罹患癌症而無法正常工作,將嚴重影響生計,因此光靠全民健保是絕對不夠的。如果不能事先安排好這些醫療支出,將來如果不幸罹患癌症,可能馬上使自己或家庭陷入困境。

而環觀現今市面上的保險商品,一般而言,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一般壽險、醫療險對於癌症所造成的理賠也都會給付,惟購買壽險、醫療險因尚包含其他疾病的保障,所以需花費較多的保險費用。目前大部份的公司也提供一些單純的癌症保障保單,保費較便宜而且大部份均有終身保障,大家可依自己的需要選擇防癌險主約或以一般壽險搭配防癌保險附約投保。不過在保險的費率結構上,一般而言年齡愈小,保費就相對的愈便宜,所以儘早投保是較划算的。

並不是因為本人目前正從事保險的工作才特別強調防癌保險的重要,而實在是除了週遭親友有切身經驗外,每每從公司檔案中翻閱各個癌症理賠案件,看到的是動輒住院上百天、理賠金額上百萬的,比比皆是。試想這些人如未透過保險公司的轉嫁支付這些醫療費用,還真不知道這些錢是應從何而來?

因此,我們平時除了要注意身體健康,儘量避免一些致癌因子外,就是要好好規劃保險保障;在日本,女孩子在選擇婚嫁對象時,通常會將對方有多少保險列為條件之一。在台灣我們不妨將投保癌症險當成是一種責任,對自己也是對家人的責任!這樣子,不僅幫助自己也會幫助別人的。

 

 

登錄日期:9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