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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癌症無法徹底根治時—寫給癌症病患及其家屬 省立新竹醫院癌症治療中心 韋至信醫師 故事一:二十五歲的G君因右下腹疼痛被送到急診室,經初步的檢查之後,懷疑是急性盲腸炎,因此G君要求外科醫師儘速為他安排開刀,可是這位醫師卻說,由於醫療資源有限,不可隨意浪費,一定要用在刀口上,所以你必須能證明你在開刀之後還能再活半年以上,我才願意幫你開刀,這樣才有價值;如果我花了時間幫你手術,結果你只活了幾個月,那麼就沒什麼價值了,乾脆連手術也不必做了,也不會浪費醫療資源。此時的G君又著急又痛苦,因為他並不能証明是否半年後他還能活著,因為人生本來就隨時可能發生意外事故,可是他又覺得肚子痛是一件很難受的事,因此他的內心在呼喊著:我才不管明天我是否還活著,我只希望今天、現在、令人難過的肚子痛能趕快解決…。 故事二:七十一歲的H君家住新竹,日前因為嚴重的咳嗽、多痰至北部某大醫學中心求診,經過一連串令人不適的檢查之後,証實為第四期腺泡細胞性肺癌。醫師告訴家屬說病患己經治不好了,沒有希望了,因此請H君出院,並告訴家屬不用再帶H君回診。家屬聽了醫師的建議,也覺得有道理,因此就照著做了。回到新竹之後,家屬眼見病患咳得很難過、愈來愈虛弱並且有厲害的胸痛,痛苦萬分,因此也顧不得H君是否明天還會活著,便將她送至某區域醫院的腫瘤科就醫。經過簡單的藥物治療及呼吸照護之後,H君的症狀緩解了一大半,二週後在家屬的陪伴下順利地出院回家了。 簡言之,不管病情是在早期、中期或是末期,醫護人員的最重要任務都是在運用各種方法來緩解病患的痛苦,如果能根治當然很好,如果不能也不違反醫護人員的使命,要竭盡所能為病患減輕痛苦。至於病患生命的長或短,並不是醫護人員、病患、家屬或任何人所能決定的,因此就將它交予賜給人生命氣息的上帝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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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日期:95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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