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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安寧療護發展現況

台北榮總家庭醫學部安寧療護科 林明慧醫師/陳曾基主任

安寧療護(Hospice)原指中世紀時代朝聖者或旅行者中途休息、重新補足體力之驛站。時至現代,Hospice則泛稱一種組織化的醫護方案,除注重團隊性整體照護外,並為臨終病患及其家屬提供緩解性(palliative)及支持性之照顧。近代安寧療護運動始於英國,自從西西里.桑德思(Cicely Saunders)醫師於西元一九六七年創辦聖克利斯多福安寧院後。由於強調症狀控制、專業間合作及以病患為中心的連續性照顧,大大提昇臨終病患的生命品質。除樹立現代安寧照護典範,亦同時帶動了安寧照護的世界性潮流。世界衛生組織於2002年針對安寧緩和照顧的最新定義為:「安寧緩和照顧係針對面對威脅生命之疾病的病患與其家屬的一種照顧模式,其目標在藉由早期偵測及周全的評估與治療疼痛及其他身、心、靈的問題,預防及減緩痛苦,以達提昇生活品質之目標」。此定義中強調,安寧緩和照顧以團隊多科際整合方式滿足病患及家屬之需求;除提供病患疼痛及其他身、心、靈痛苦症狀的緩解,並協助家屬在病患的臨終期及病患死亡後的哀傷反應與悲傷輔導。

台灣安寧療護運動草創於一九八三年,財團法人康泰醫療照護基金會所開辦之「癌症末期病患居家照護」,由醫護人員及受過訓練的志工前往癌末病患家中提供照顧服務。到了一九九○年,淡水馬偕醫院成立安寧病房,並於當年年底成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安寧照顧基金會,安寧照護在國內才算初具雛型。到了一九九四年財團法人佛教蓮花臨終關懷基金會成立,三大基金會遂匯集力量,於一九九五年成立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國內一群有志於推動安寧療護之醫師,亦在一九九九年六月成立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TAHPM),共同為國內安寧療護運動之推展而努力。二○○○年是台灣安寧療護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在此年的五月二十三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並在同年的六月七日公布實施,保障了台灣地區重症病患臨終自然尊嚴死亡的權利。

有鑑於安寧療護運動在世界各國蓬勃發展之時代潮流,衛生署早在一九九五年即成立「安寧療護推動小組」,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安寧照顧基金會辦理「安寧療護團隊專業人員訓練計畫」,並於一九九六年公告「緩和醫療病房設置規範」及「安寧居家療護設置規範」,接受「安寧居家療護納入全民健保試辦計畫」申請。為使安寧療護更臻完備,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復自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起開始「安寧療護整合性照護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試辦計畫」,將安寧住院療護納入試辦範圍,提供癌症末期患者有別於傳統醫療的另一種照護模式選擇;並於九十二年起,將末期運動神經元病患納入安寧療護整合性照護試辦計畫,使台灣目前大約一千位漸進性運動神經元病患得比照癌症末期病患,享有更完善的醫療照護。迄二○○三年十二月止,台灣成立安寧療護病房之醫院共有20家,並有四十家醫院提供安寧居家照護服務。以提供穩定不需住院的病患,由醫護人員定期至病患家中之出訪服務。

臺灣安寧緩和醫療照顧之發展,自1990年第一個安寧病房設立迄今已近十五年,安寧緩和醫療照顧模式亦達多樣化(包括安寧病房、安寧居家護理、安寧日間病房、以及以醫院為基礎之安寧緩和照顧團隊等),緩和安寧療護醫院數目亦在政府、民間機構及產官學各方面協力推動下不斷增加。於累積眾多醫療機構開辦安寧病房的口碑,及安寧療護概念的持續推廣下,「安寧療護」已慢慢植入台灣人民心中,成為一種社會運動,使人們更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

現今臺灣安寧緩和醫療照顧已由萌芽期進入茁壯期;亦由『量』的發展,邁向『質』的提升。因此應當積極進行實行成效之評估,及品質之提昇工作,以做為機構內改善安寧緩和醫療照顧服務,以及政府推展安寧緩和醫療照顧之依據。因此目前衛生主管機關除著重於補助推廣安寧緩和醫療照顧於更廣大之末期癌症病患族群外,更藉由不同管道來推動照顧成效評估及品質監測等工作,以符合國際現有末期病患高品質臨終照顧之標準,並以為臺灣安寧緩和醫療照顧永續發展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