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髓瘤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是自體好?還是異體好?
Varterasian M, et al. Transplantation in Patients With Multiple Myeloma: A Multicenter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Peripheral Blood Stem Cell and Allogeneic Transplant. Am J Clin Oncol 1997; 20(5): 462-6
台北榮民總醫院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整理

自從1996年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發表了一篇前瞻性隨機分配臨床試驗顯示,對於六十五歲以 下多發性骨髓瘤的患者而言,使用高劑量化學治療合併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可以有效地提 高治療緩解率,並可有效地延長病患之無病存活期及總存活期。證實了使用高劑量化學藥物 進行骨髓摧毀性治療,再施以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是多發性骨髓瘤極為重要的治療方式之 一。

然而,根據過去於白血病及淋巴瘤病患實施骨髓移植治療之經驗來看,異體骨髓移植雖然 其因治療而引起之死亡及不適的比例較高,也會出現自體骨髓移植所未有之移植物對抗宿主 疾病(graft-versus-host disease),然而其復發率卻較自體骨髓移植來得低,亦即異體骨髓 移植會出現所謂的移植物對抗白血病(淋巴瘤)效應(graft-versus-leukemia effect)。此外, 多發性骨髓瘤係一慢性病,以傳統化療達到緩解之自體骨髓或周邊血液,到底是否仍受到癌 細胞的污染?這個問題也一直在我們心中嘀咕者。如果利用異體骨髓細胞進行移植,是否比 自體周邊血液幹細胞來得好,其復發率來得小?這兩者對於病患的無病存活期及總存活期到 底有沒有差別?是本文所要探討的重點。

本研究收集共有四十八位新診斷為多發性骨髓瘤的病患,其年齡均在六十五歲以下,於接 受傳統化學治療達緩解後隨即接受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或異體骨髓移植。此研究為 回溯性研究,並未實施隨機分組。兩組病人之性別、種族、疾病期別、發病到接受造血幹細 胞移植的時間、及血液中免疫球蛋白之濃度(IgG及non-IgG)均未達統計學上有意義之差異, 然病患之平均年齡於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組為55歲(39-64),於異體骨髓移植組則 較為年輕,為43歲(31-56),有明顯之差異(p<0.01)。第一組病人共24人接受以白血球生 長刺激因子(G-CSF)動員(mobilization)之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第二組病人也 是24人則接受異體骨髓移植。結果發現,因治療引起之死亡率(procedure-related mortality) 於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組為12.5%,於異體骨髓移植組則為25%。中數存活期 (median survival),於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組為33.5個月,於異體骨髓移植組則為 38.6個月,並無明顯之差異(p=0.7637)。病患之無病存活(event-free survival)於兩組則分 別為16.7個月及31個月,於異體骨髓移植組較長,然因參加統計之病例數有限,而未達統計學 上有意義之差異(p=0.8450)。

值得一提的是,於觀察病患之Kaplan-Meier無病存活曲線時可以發現,於異體骨髓移植組, 在無病存活率40% 時可以形成一水平線(plateau),亦即有40%的病人似乎可以長期無病存活, 但在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組,其無病存活曲線則不斷地隨著時間而往下滑,最後所 有的病人均告復發。

結論是,就此回溯性臨床研究看來,於異體骨髓移植組,似乎有較多的病患可以得到長期 無病存活。而多發性骨髓瘤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到底是自體好,還是異體好?仍有待大規 模前瞻性的隨機分配臨床試驗來加以釐清。在前瞻性隨機分配臨床試驗報告尚未出爐以前, 作者認為,於較年輕、而且有HLA相吻合兄弟姐妹捐髓者之多發性骨髓瘤患者,異體骨髓移 植仍應視為重要的治療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