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髓瘤進行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是作自體骨髓或是周邊血液造血
幹細胞移植比較好?
Raje N, et al. Comparison of marrow vs blood-derived stem cells for autografting in previously
untreated multiple myeloma. Br J Cancer 1997;75(11):1684-9
台北榮民總醫院內科部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自從1996年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發表了一篇前瞻性隨機分配臨床試驗顯示,對於小於六十五
歲多發性骨髓瘤的患者而言,使用高劑量化學治療合併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可以有效地
提高治療緩解率,延長無病存活期,並可有效地延長病患的總存活期。證實了使用高劑量
化學藥物(alkylating agent)進行骨髓摧毀性治療,再施以造血幹細胞移植是較年輕多發性
骨髓瘤患者極為重要的治療方式之一。近年來,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被發現具有較快
的植入速度、較短的住院天數、以及較少的病患不適(morbidity)。然而多發性骨髓瘤病
患進行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到底是利用骨髓細胞,還是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比較好?這
兩者之間對於病患的療效、復發率、無病存活期、及總存活期到底有沒有差別?是本文所
要探討的重點。
本研究收集共有六十三位新診斷為多發性骨髓瘤的病患,其年齡均在七十歲以下,於接
受vincristine、doxorubicin、methyl-prednisolone、及cyclophosphamide(C-VAMP)化學治療
後隨即接受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其移植前調理治療為高劑量之melphalan(200mg/m2)。
病人依時間先後順序(sequential)而非隨機分配分為兩組。雖未實施隨機分配分組,然這
兩組病人之年齡、性別、疾病期別、體能狀況、腎功能及血液中beta2-微小球蛋白之濃度均
未達統計學上有意義之差異。第一組病人共26人接受自體骨髓移植,第二組病人共37人接
受以白血球生長刺激因子(G-CSF)動員(mobilization)之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
結果發現完全緩解率於自體骨髓移植組為84%,於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組則為70%
,未達統計學上有意義之差異。移植後嗜中性球恢復至500/uL以上,於兩組分別為22天及19
天,亦未達統計學上有意義之差異。值得注意的是,移植後血小板恢復至50,000/uL以上,
於自體骨髓移植組為33天,而於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組則為19天,有明顯之差異
(p=0.0015)。此外,平均住院天數於自體骨髓移植組為27天,於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
移植組則為20天,亦有明顯之差異(p=0.00001)。其追蹤第三年之總存活(overall survival
)於自體骨髓移植組為76.9%(95% CI 60-93%),於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組則為85.3%
(95% CI 72-99%),未達統計學上有意義之差異。追蹤第三年之無惡化存活(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於兩組分別為53.8%(95% CI 34-73%)及57.6%(95% CI 34-81%),亦未達統計
學上有意義之差異。此外,追蹤三年之骨髓瘤復發機率,於自體骨髓移植組為42.3%,於自
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組則為40%,亦未達統計學上有意義之差異。
結論是,七十歲以下多發性骨髓瘤病患進行自體骨髓移植或是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
就復發率及存活率而言,兩者均無顯著之差異。惟自體周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比自體骨髓
移植有較快之植入(engraftment)速度,表現於較快的血小板恢復上,以及較短的住院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