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干擾素及安慰劑治療轉移性腎癌之比較


INTERFERON GAMMA-1b COMPARED WITH PLACEBO IN METASTATIC RENAL-CELL CARCINOMA ( by Martin E.Gleave et al : NEJM 1998;338:1265-71 )
台中榮總血液腫瘤科/血庫主任 黃文豊


背景:

使用免疫調節劑治療轉移性腎癌之臨床報告,大部份皆為〝非控制〞報告,(即非盲目及 隨機分派之研究報告)易造成選擇性偏差,本研究以盲目及隨機分派方法,以丙型干擾素和 安慰劑做比較,以評估兩者之全反應率,疾病進展所需之時間,及全存活率為其目的。
方法:

經切片證實之腎癌病人,以隨機分派方法,接受丙型干擾素( INF-r-1b ,60 μg/m2 ,皮下每 星期注射一次)或安慰劑。兩組病人之原發位腎癌,則以腎切除或血管栓塞處理,至少三星 期後才開始治療,病人以放射影像檢查疾病是否有進展,而反應率之評估則由完全不知道病 人治療方式之小組委員會來獨立評估。
結果:

在加拿大17個癌症中心,收集197位腎癌轉移性病人,其中181位可以評估;91位接受干擾 素,另90位接受安慰劑治療。二組之預後因素相平衡,三分之二之病人身體狀況良好 ( Kanosky Score 90 or 100 ),一半以上病人皆有(2處轉移。第一級和第二級毒性(主要為發燒、 發冷、無力或頭痛),在干擾素組中有91%及61%;而對照組中,則各為76%及63%。致命毒性 很少,只在干擾素組中有1%;而兩組之效果,在全反應率,疾病進展所需之時間,及全存活 率,皆無顯著差異。全反應率:干擾素組4.4%( CR:3.3%﹠PR:1.1%)對照組6.6%(CR:3.3%﹠PR:3.3%) ,兩者之P=0.54,兩組各有1%病人達到耐久性完全緩解(durable CR);而疾病進展所需時間, 兩組各為1.9個月;全存活率方面,兩組亦無差異。(干擾素組:中間存活期12.2月,而對照組 15.7月,P=0.52)。

結論:

丙型干擾素或安慰劑,治療轉移性腎癌,其結果並無差異,這結果強調:欲證實〝免疫調 節劑之療效〞利用隨機分派之研究是必需且不可缺乏的。
討論:

轉移性腎癌,其自然病史,且多異性,因很少數病人發生自發性緩解,故認為此類癌症免疫 系統對疾病之進展佔一重要地位,故免疫調節劑常用於治療腎癌之病人,自1987年 ( Dr , Rosenberg 首先報告高劑量)I L2 ±LAK cells治療腎癌具部份效果之後,IL2成為治療轉移性 腎癌之最主要成份。但免疫調節劑( IL2 or INF )之療效,主要是根據phase I or II 之Uncomtrolled 報告。雖然FDA於1992年根據phase II IL2資料;CR:4% PR:11% 而核準IL2上市,但IL2 or INF療效 之評估只根據反應率(非根據存活期),大部份PR病人其存活期沒有延長只有少數CR病人其存活 期延長,但以全部病人計算其全存活率無差異,故只有少數病人受益,但大部份病人受害,因 為IL2之副作用相當大;而且PhaseII之病人,大多選擇良好之performance statue ,4%CR是否抵 得過其很大之毒性呢?且低劑量之IL2合併INF-αor LAK cells亦與單獨使用IL2效果一樣,INF-r是 由活化之T細胞產生,具有抗病毒,抗增生及免疫調節之功能。其phase I ﹠II治療轉移性腎癌之 效果,和IL2及INF-α 相似,反應率0-33%(medium 11.5%)最近phase II在轉移性腎癌之報告為反應 率15%(CR:3%),根據上述資料,而設計這篇phase III randonized 研究,但研究結果發現,與對 照組比較,兩組並無差異,而對照組存活15.7個月,此與IL2治療結果,(Dr. Rosenherg之報告)相 同,可見phase II 之報告,若無blind及radomized 研究,會造成selection bias,所以任何免疫調節 劑在uncontrolled研究時,其解讀時要很小心,必需有phase III,〝對照組〞,才能真正顯出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