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juvant intra-arterial iodine-131-lablled lipiodol for resectable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a prospective randomised trial

動脈注射碘131標定Lipiodol輔助治療於可切除的肝細胞癌之前瞻性隨機分配臨床試驗

出處:Lancet 1999;353:797-801

翻譯:梁欽琦

前言:

肝細胞癌是全世界都很常見的疾病;香港的發生率為每年每十萬人中有48.7人,且病人中有80%是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肝細胞癌的預後是很差的,平均存活期只有八週。手術切除是標準治療,也是唯一治癒的希望。然而只有9-13%可接受手術治療,即使經過手術切除,也有很高的早期復發率。我們假設高復發率是因為切除後殘餘的肝組織還有微小的病灶未被發現,而有了局部復發;而131-I lipiodol幾乎沒有毒性而且在臨床治療上效果很好,因此我們進一步假定131-I lipiodol可用來作為手術後的輔助治療。在這個隨機試驗裡,我們希望能發現在一次1850MBq劑量的131-I lipiodol的輔助治療後,是否能降低復發率及提高存活率。

方法:

在116位診斷為肝細胞癌並經根除性切除手術的病人裡,選出43位適合的病人參與這次隨機性試驗。所謂適合的病人是評量術後復原情形、肝功能狀況、無活動性敗血症、凝血功能在可接受範圍等條件後決定的。隨機分配為兩組,其中22人為控制組,未接受輔助治療;另21人為實驗組,接受經肝動脈注射1850MBq 131-I lipiodol的輔助治療。在前三個月裡每兩週追蹤一次病人狀況,之後一年內每兩個月一次,而後則每三個月追蹤一次。

結果:

從1992年4月至1997年八月,比較21位接受輔助治療和22位未接受者,

得到以下結果:平均追蹤期是34.6個月;21位接受治療者有6位復發(復發率28.5%),控制組則有13位復發(復發率59%);治療組和控制組平均無病期分別為57.2和13.6個月,三年存活率則各為86.4%及46.3%。因為在其間的數據分析已經顯示出治療組的無病存活期有意義的增加,所以這個隨機試驗決定提早停止。131-I lipiodol 並無任何顯著的毒性效應。

討論:

肝細胞癌在根除性切除後的早期肝內復發是很常見的,經常是由於微小的轉移病灶,或者較少見的是因多中心性的肝癌在切除後殘留了一些沒被偵測到的癌病變肝組織。因此有許多試驗試著要研究術後的輔助治療能否改善復發率及提升存活率。有一篇研究指出,以動脈注射lipiodol和細胞毒性的藥物混合使用作為術後輔助治療,改善了無病期存活時間;但有另一篇類似的研究則指出,的確改善了無病期,但對最終的存活率並無影響;這兩篇都沒有研究復發率是否降低。另有一篇輔助療法是以靜脈注射epidoxorubicin八個週期加上三週期的經動脈油性化學拴塞術,結果有輔助治療的復發率及存活率都更糟。

提供肝細胞癌輔助治療的一項困難在於:缺乏有效的治療方式。更糟的是,任何細胞毒性或放射治療都會使得肝功能在術後期更形惡化。

在這篇研究裡的肝細胞癌病人主要是與慢性B型肝炎感染有關。在香港只有7%的肝細胞癌病人是與C型肝炎感染有關,但因C行肝炎感染造成的肝細胞癌常常是多中心性的,或許以131I-lipiodol作為減低術後復發率的治療是很合理的。但這個建議仍需有進一步的控制組研究。

在本次前瞻性試驗裡,以一次1850MBq劑量131-I lipiodol治療 ,有意義的降低了復發率及改善了無病期和最終的存活率。也因為存活率有意義的改善而提早停止了隨機性試驗。動脈注射131-I lipiodol應被視為肝細胞癌病人經根除性手術後的標準術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