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處方CDDP, 5-Fu及Bleomycin與MTX及Epirubicin每周交替使用做口腔癌門診病人的 術前化療可獲得高的臨床緩解率

(取材自Cancer, 85/7, 1999, p:1430∼1438)民生醫院許裕燦

 

背景:局部廣泛性口腔癌,標準的治療方法是外科手術合併電療,但痊癒率偏低,過去二十年來進步有限,失敗的主因多半是局部病灶清除不良或復發;局部的控制雖可藉增加電療劑量獲得改進,但它對鄰近重要組織將造成更大的傷害,因而影響生活品質。為了改善局部控制率及存活率,近年來在頭頸癌方面,術前給藥興起一股研究熱潮,因此,本文提出以門診給藥的術前化療處方,並評估其毒性及療效。

方法:收集未曾治療的口腔鱗狀上皮癌病人,納入研究。術前治療處方包括:CDDP 25mg/㎡,5-Fu 1000mg/㎡及Bleomycin 10mg/㎡(PFB)混合於100∼150㏄生理食鹽水,做24小時的靜脈注射,和另一組藥 MTX 30mg/㎡ 及 Epirubicin 30mg/㎡ (ME) 靜脈注射,每星期交替使用(PFB/ME)共8∼12星期;但如有WHO第3/4級的毒性出現,則順延到恢復後再繼續用藥,而不以減低劑量做為因應;另外,如果用藥四星期仍然無效,或病人拒絕配合時,才停止治療。術前化療完成後,若病灶可切除者,則以外科切除列優先考慮,除非病人不願或不能開刀;若化療後病灶仍不能切除,則施以70 Gy以上的電療治之。手術後的病人,若切除的組織已無存活的癌細胞,或僅殘存顯微性癌瘤時,則不給予術後電療。

結果:1993年4月到1997年3月,總共40例未曾治療過的病例納入研究;其中33例(82.5%)為第四期,癌瘤中值大小為7公分(3∼13公分),一半的病人已穿透口腔粘膜侵犯頰部皮膚,62.5%病人有面骨破壞現象,頸部淋巴腺侵犯的有31例(77.5%);40例中有34例完成8∼12星期的療程,另外未完成的6例則因效果不佳,或藥物毒性而放棄治療,完成治療的34例中,有31例療程並未因毒性而耽擱。到1997年6月,40個病例總共有412個療次,平均每例有10.3次治療。術前化療完成後,22例(55%)完全緩解,15例(37.5%)部份緩解,總共緩解率92.5%,WHO第3/4級的毒性包括:粘膜炎7.5%,白血球低下25%,貧血10%,血小板缺乏2.5%,第四期的33例中有11例(6例CR,5例PR)接受外科手術,結果病理完全緩解者2例,顯微性殘留癌腫者4例,合計6/11(54.5%)。

討論:頭頸癌傳統常用的化療處方5-Fu和CDDP,每3∼4星期使用一療程,反應率約85%,完全緩解率20∼40%,同時,毒性較大,病人順從性因此較差;反觀本文所用處方緩解率高達92.5%,完全緩解率則有55%,而且毒性較小;但本處方的缺點在於停藥後,如果不立即開刀,則2∼3個月內就復發,如果開刀時間超過這個時限,病灶會有惡化之虞;由本研究的經驗看來,開刀最好的時機應在化療停止後1∼2個星期內實施最為妥當。另外一個經驗就是術前化療後,因故不能開刀,而改採電療繼續治療時,效果也不好,針對這一點,以後電療將改用Accelerated或Hyperfractionated的方式給予。另外,對於化療有效期限太短一事,因本處方毒性不大,以後也有空間強化劑量的給予或增加藥物的種類,以謀求改善。現在的趨勢比較看好化療及電療同時使用,但基於病人的耐受力和血管循環的觀點來看,術前化療仍有一席之地;本文有一點必須強調的是術前化療後,開刀是最有效的治療方式,但有些學者強調器官保留而不主張做清除性的開刀,這個觀點應只適用於咽喉部的病灶,對於頭頸部其他部位的癌瘤而言,應儘量開刀清除病灶,方為上策。本處方能否成為多模式治療的一環,值得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