濾泡型淋巴瘤在經過自體骨髓移植的治療後又再度復發的情形

Patterns of Outcome Following Recurrence After

Myeloablative Therapy With Autologous 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 for Follicular Lymphoma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 Vol7, No1 (January), 1999:pp216-221

J. Apostolidis, J.M. Foran, P.W.M. Johnson, A. Norton, J. Amess,

J. Matthews, M. Bradburn, T.A. Lister, and A.Z.S. Rohatiner

譯者:阮理瑛

  1. 研究目的
  2. 濾泡性淋巴瘤的治療,傳統上是施以化學藥劑來達到緩解的目的,並沒有所謂 可治癒 的治療方法。近年來,已有某些研究開始嘗試以自體骨髓移植來治療濾泡性淋巴瘤,但是這種治療方式尚有許多爭議。鑑於只有少數的研究曾經評估過此病經自體骨髓移植後若再發生復發,病人預後可能出現的狀況,因此本文乃針對病人復發後的模式,處理方式及存活情形做一評估。

  3. 病人及研究方法
  4. 1985年六月至1995年十月間,共有99位病人在St.

    Bartholomew’s Hospital接受研究。這些病人為患有濾泡性淋巴瘤(無transformation的病史),而且正處於第二次或第二次以上的完全緩解(complete remission, CR)或者是良好的部份緩解(good partial remission, GPR)的情況之下。他們在接受自體骨髓移植之前的化學治療為兩天的cyclophosph-amide(CY) 60 mg/kg靜脈注射,再加上三天的全身放射線治療 (fractionated total-body irradiation, TBI) 200 cGy bid。另外,由病人身體上得到的骨髓,其中77個是以單株抗體Anti-CD20及幼兔補體先行處理;另外的25個則用四單種株抗體: Anti-CD10, Anti-CD19, Anti-CD20, Anti-B5加上補體處理之。

    接受移植後的病人一律定期追蹤(前三個月每月一次,之後每三個月一次) 。每年並定期實施胸部,腹部,股盆腔的電腦斷層篩檢及切片檢查。我們並將在1985年以前接受傳統化療者當作對照組以作比較。

  5. 結果
  6. 接受追蹤的期間平均為5又二分之一年,99位病人中有33

    人在接受自體骨髓移植後產生復發的情形。這33個人其復發的時間平均為接受自體骨髓移植後的14個月。33位病人中,有26位其復發情形是很明顯的;另外7位的症狀並不明顯,而是經由一些監測的檢查才發現的。復發的33位病人當中有26位的復發病灶是和原來的病灶同一個位置。67% (22)的病人,其再次復發的診斷仍為濾泡性淋巴瘤;而另外33% (11)復發的病人則演變成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diffuse large B-cell lymphoma)

    在復發的33個病人當中,有8個病人未再接受化療,僅作觀察。其中5個活了2153個月;另外25個病人則至今尚在接受治療,其中有8個病人存活了6個月到10年之久,5個病人則處於緩解的狀態之下。由Kaplan-Meier方式來評估,病人復發後的五年存活率為45% (95%信賴區間:27%62%)。由單一變異及多變數的方式分析的結果則顯示,經自體骨髓移植的治療後,其復發後的存活率及全部存活率,和以傳統方式治療的存活率沒有顯著差別。

  7. 結論

本研究結果顯示,若濾泡型淋巴瘤的病人經自體骨髓移植的

治療後,再發生復發的情形,其和經傳統治療後發生復發的情況是差不多的。也就是說,經自體骨髓移植治療後,若不幸地治療失敗,並不會危及病人原本預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