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鄧仲仁
一、 研究背景
目前對於進行性Hodgkin氏淋巴癌的治療,化學治療後給予腫瘤侵犯部位放射治療(involved-field radiotherapy)的效用仍未有定論,因而進行本研究以評估之。
二、 研究方法
我們所篩選的病患為第III或第IV期的 Hodgkin氏淋巴癌患者,他們均曾給予mechlorethamine+vincristine+procarbazine+prednisone+doxorubicin+bleomycin+vinblastine(MOPP-ABV)的混合化學治療(hybrid
chemotherapy)且為完全緩解(complete remission)狀態。我們將他們隨機分成二組,一組接受進一步的腫瘤侵犯部位放射治療,另一組則否。放射治療為:病程開始即受侵犯的淋巴結部位給予24
Gy,其他的淋巴結以外部位則給予16∼24 Gy。部分緩解(partial remission)的患者,受侵犯的淋巴結部位則給予30 Gy,其他的淋巴結以外部位則給予18∼24
Gy。
三、 研究結果
我們總共篩選了739名的病患,其中421名為完全緩解;隨機地選擇421名中的161名病患不接受進一步治療,另外選擇172名病患接受腫瘤侵犯部位放射治療。平均追蹤時間為79個月。統計其5年無事故存活率(event-free
survival rate),在不接受進一步治療的病患為84%,接受腫瘤侵犯部位放射治療的病患則為79%(p值=0.35);統計其5年總存活率(overall
survival rates),則分別為91%與85%(p值=0.07)。另外的250名化學治療後部分緩解的病患,亦統計其5年無事故存活率(event-free
survival rate)為79%,5年總存活率(overall survival rates)為87%。
四、 結論
對於較晚期的Hodgkin氏淋巴癌患者,給予MOPP-ABV化學治療後且完全緩解後,再給予腫瘤侵犯部位放射治療,無法明顯改善其預後。這種放射治療對於化療後部分緩解的病患也許是有所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