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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同步放射化學治療與單獨放射線治療

對於頭頸部第三、四期鱗狀細胞癌之治療效果(第三相隨機試驗結果)

Mature Result of a Phase III Randomized Trial Comparing Concurrent Chemoradiotherpay with Radiation Therapy Alone in Patients with Stage III and IV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of the Head and Neck

出處: Cancer 2000;vol.88:p.876-83
作者: David J. Adelstein, Pierre Lavertu, Jerrold P. Saxton, et al
譯者: 許甯傑

 

 

  一、 背景:

這個試驗以第三相隨機試驗的方式成功地比較了同步使用化學治療和放射線治療,與單獨使用放射線治療第三、四期頭頸部可切除之鱗狀細胞癌的病人(根據美國癌症聯席會分期法,AJCC),並且已有成熟的結論。

二、 方法:

此次試驗共有100位受試者參與,在隨機分配下,A組的受試者共接受單獨的放射線治療(其總劑量為:66到72 Gy,每日1.8到2 Gy),B組的受試者接受同量的放射線合併化學藥物治療,給予5-fluorouracil每天每平方公尺體表面積1000毫克 ,加上cisplatin每天每平方公尺體表面積20毫克,兩種藥物以持續靜脈注射給予,使用於放射線療程的第1天和第22天。在實驗過程中,如果病人有殘餘腫瘤或復發的情況,則以手術切除的方式處置,必要時亦合併淋巴腺切除手術。

三、 結果:

在完成所有的治療(包括手術治療)之後,A組中有82%的病人顯示出疾病完全廓清(disease free);B組中則有98%完全廓清(P值為0.02)。於治療結束後,追蹤3到8年不等(平均值為5年),以Kaplan-Meier分析五年存活率的結果顯示如下: (1) 整體存活率:A組為48%;B組為50% (P=0.55) (2) 無復發存活期:A組為51%;B組為62%。 (3) 無遠處轉移的期間:A組為75%;B組為84% (4) 整體存活且原發位置保留(primary site preservation):A組34%;B組42%。B組 有較高的保留比例。 (5) 局部控制且無需手術切除:A組45%;B組77%。B組無需手術切除的比例高出很多。此外,補救手術(salvage surgery)對於原發部位治療失敗的成功率為:A組63%;B組73%。

四、 結論:

結果顯示在傳統的放射線治療中再加上化學治療,有諸多優點,不僅可以有效地增加疾病廓清的比例,並且能延長不復發的期間,更重要的是明顯增加了器官保留的機會,後者也是我們最樂見的結果。值得一提的是,在合併化學治療的病人中,需要進行補救手術的比例也明顯降低很多。而手術的成功率也較高。 化學治療在整體存活率方面並沒有明顯影響,但提高保留率卻是令人樂意的結果。值得思考的是,當我們評估一個治療的臨床效果時,單就存活率來看會造成偏差,因為死亡的原因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許多非關疾病的死亡因子(例如:死於另一個癌症)必須納入評估中,才能正確瞭解治療在臨床上真正的助益。

 
 
登錄時間:90年4月27日